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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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
    作者: 来源: 阅读次数: 日期:2023-12-12 09:18:56

    各二级学院:

    根据《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具体要求,就我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求如下:

    一、评选范围

    我院2024届专科毕业生

    二、评选数量

    序号

    二级学院

    拟分配数量

    1

    港口学院

    38

    2

    海事学院

    54

    3

    现代物流学院

    57

    4

  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

    73

    5

    智能制造学院

    41

    合计

    263

    三、评选条件

    (一)爱国。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宪法和法律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;

    (二)励志。志向高远,自愿到乡镇基层、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;

    (三)求真。热爱所学专业,恪守学术道德,践行诚信,态度端正;

    (四)力行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勤工助学、文娱体育、科技文化创新、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,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;

    (五)勤学。学习认真刻苦,理论基础扎实,成绩优异,无考试不及格现象;

    (六)修德。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崇尚美德,乐于奉献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,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;

    (七)明辨。明辨是非,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;

    (八)笃实。在各类职业规划大赛、创业大赛、求职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,或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,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,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,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。

    四、评选办法

    学院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指导下,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评选名单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备。

    (一)各二级学院要对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,按照公开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认真组织评选,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。

    (二)各二级学院对拟定人员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,接受监督。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、弄虚作假的,严肃追加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
    (三)各二级学院确定人员名单后,要统一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(网址https://www.sdgxbys.cn,以下简称“信息网”)在线填写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》。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内容以第三人称,格式合理,语句通顺,无错别字,由各二级学院通过“信息网”审核后务必于1220日前报校级审核。同时报送申报学生纸质盖章版“学生综合成绩报表”1份。

    (四)12月底前,学院要完成优秀毕业生评选和报备工作。经报备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在信息网上进行发布和查询,并生成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》。

    (五)学院及时下载打印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》,加盖学院公章后由二级学院装入毕业生档案。

    五、奖励措施

    对优秀毕业生授予“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称号,颁发全省统一制式的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》(电子证书,在信息网上下载),并在信息网上向优质用人单位推荐,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优先推荐就业。

    学生工作部联系人:孟凡惠

    学生工作部 团委

    202312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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