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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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回访工作通知

    作者: 来源: 阅读次数: 日期:2023-12-12 09:21:24

    各二级学院:

    为做好国家奖助学金工作,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定于127-1214日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受奖、受助学生的回访工作,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各二级学院具体回访时间安排如下

    序号

    学院

    班级

    回访时间

    1

    智能制造学院

    21级在校班级、23级班级

    1271230-1330

    22级全体同学

    1271600-1800

    2

  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

    23级班级

    12111230-1330

    22级全体同学

    12111530-1830

    3

    现代物流学院

    21级在校班级、23级班级

    12121230-1330

    22级全体同学

    12121600-1830

    4

    海事学院

    21级在校班级、23级班级

    12131230-1330

    22级全体同学

    12131600-1830

    5

    港口学院

    23级班级

    12141230-1330

    22级全体同学

    12141600-1800

    二、回访要求

   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获得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的同学,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,按照回访工作时间安排到C2-213大学生事务中心进行奖助学金回访工作。对于已经顶岗实习的受助学生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随机开展电话回访工作。回访工作结束后,将公布各二级学院回访率。

    三、温馨提醒

    本次国家奖助学金回访现场设有问卷调查、资助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,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受奖、受助学生按时到场参加回访工作。



    学生工作部、团委

  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    202312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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