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为做好国家奖助学金工作,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定于12月7日-12月14日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受奖、受助学生的回访工作,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各二级学院具体回访时间安排如下
序号 | 学院 | 班级 | 回访时间 |
1 | 智能制造学院 | 21级在校班级、23级班级 | 12月7日12:30-13:30 |
22级全体同学 | 12月7日16:00-18:00 |
2 |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| 23级班级 | 12月11日12:30-13:30 |
22级全体同学 | 12月11日15:30-18:30 |
3 | 现代物流学院 | 21级在校班级、23级班级 | 12月12日12:30-13:30 |
22级全体同学 | 12月12日16:00-18:30 |
4 | 海事学院 | 21级在校班级、23级班级 | 12月13日12:30-13:30 |
22级全体同学 | 12月13日16:00-18:30 |
5 | 港口学院 | 23级班级 | 12月14日12:30-13:30 |
22级全体同学 | 12月14日16:00-18:00 |
二、回访要求
请各二级学院通知获得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的同学,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,按照回访工作时间安排到C2-213大学生事务中心进行奖助学金回访工作。对于已经顶岗实习的受助学生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随机开展电话回访工作。回访工作结束后,将公布各二级学院回访率。
三、温馨提醒
本次国家奖助学金回访现场设有问卷调查、资助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,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受奖、受助学生按时到场参加回访工作。
学生工作部、团委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23年12月6日